图书资料管理工作制度
第一条 资料建设是中心建设的基础工作,依照学院图书管理规定,制定了本单位图书管理办法。
第二条 图书资料室配备专门的图书管理员,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本研究中心图书资料的信息收集,信息上报采购
(2)传达学院图书馆资料采购信息,建立图书资料信息库
(3)为中心研究人员提供有关借阅、信息查询服务。
第三条 实行专人负责管理。凡是属于中心资料室财产必须根据学院固定资产管理的有关办法进行注册登记。
第四条 资料室原则上只对本单位开放,读者凭我室认可的本人有效证件进入。外单位读者到我室查询文献资料,凭单位介绍信或本人有效证件即可进入。
第五条 读者可携带学习用品进入资料室,但各类包、袋、餐具、食品、雨具等严禁带入室内。
第六条 遵守阅览规则,严禁藏匿、撕毁、涂画、偷窃书刊,违者照价赔偿。
第七条 为确保我室的安全,严禁在室内任何地点吸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入室。
第八条 我室实行开架阅览,每次阅览取书限一册,不得多取,以免影响他人借阅。
第九条 资料室文献资料原则上不外借,如确有需要,借阅期不超过一个月。阅览室资料如需复印,必须办理复印登记手续。
第十条 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